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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有偏好、理论不指导

    循环经济的老祖宗在中国并不意味着中国当前发展循环经济就有优势。事实上,中国在这方面,从理论到实践,都已经出现了不少糊涂事。

    先说一个实践层面的糊涂事。循环经济的发展重点在哪儿?这是决策者和实践者都想了解的。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等有关部委已经分别和共同选定了若干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和重点扶持单位,所谓实践有偏好。但在这些偏好中,有些看来只是投领导所好了。在这些单位中,有诸多名不副实的,例如包头铝工业园区。因为循环经济的要旨在于兼顾经济、环境、资源三种约束,而包头铝工业园区尽管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了循环经济的要求,但其生产链显然只考虑了单纯的经济约束。因此,不能为此对其给于优惠政策,因为其根本起不到示范作用。笔者认为,在我国当前的国情下,只有通过技术改造或者通过企业内外的生产环节耦合(此处不包括末端治理)使企业实现单位产品资源利用上的减量化和将主要废弃物商品化使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显著减少,才算得上循环经济示范,才应该被列入享受特殊政策扶持的循环经济试点单位之列。

    通常说,理论指导实践。这实践中的糊涂事,要寻根肯定可以寻到理论上。而且,在理论层面,比糊涂事更糊涂的多的是。例如,在循环经济概念尚没有准确界定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就着手于将最初设想的《循环经济促进》改名为《循环经济法》出台。如果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循环经济这个概念本身是否立得住都成为问题了。循环经济到底算不算一种经济学意义上的“经济”,可以按照传统几大经济学命名方法对其严格界定吗(已经有人质疑其不过是像“美女经济”一样的记者术语了)?可以将其作为一种社会和政府长期的基本行为吗(因为一旦这个法名成立,循环经济的地位就不是像民办教育一样需要“促进”而是像《环境保护法》、《计划生育法》一样成为一种“基本国策”了)?这种争论尚属于社会科学领域,即便糊涂也还可以归结为理解角度问题。但也有绝对标准的糊涂事,例如:循环经济的科学基础到底是什么?

    循环经济可是领导热衷的为数不多的有技术含量的词,甚至诞生了几位以此为“口头禅”的领导。从部长到院士,对此鸿篇巨著、高谈阔论,但无论“ 3R 原则”还是“一种新的经济增长方式”,都没有回答一个问题,其科学基础到底是什么?诸多“跨行”院士在讲解循环经济的科学基础时言必提热力学三定理,笔者的确纳闷,到底是热力学第几定理,居然成了循环经济的物理学基础?

    物理化学可是大学里著名的有惊无险课,所以时隔多年,我都不敢忘记这三兄弟:通常是将热力学第一定律及第二定律作为热力学的基本定律,但有时增加能斯特定理当作第三定律,又有时将温度存在定律当作第三定律。热力学第零定律,如果两个热力学系统处于热平衡(温度相同),则他们彼此也必定处于热平衡;热力学第一定律,能量守恒定律,力学能可全部转换成热能,但是热能却不能以有限次的实验操作全部转换为功(另一种表达形式称为熵增定理,即封闭系统中熵增必然);热力学第三定律,绝对零度不可达到但可以无险趋近。单就三定律而言,似乎是第二定律与循环经济最为接近,因为第二定律说明了物质分布趋向分散的必然性和能量转化的方向,这实际上描述了在达成“循环”的过程中的障碍。尽管将第二定律应用于指导循环经济的实践还有不小的距离,但多多少少算得上循环经济的理论依据吧。而其他的定律,怎么就和循环经济挂钩了呢?我百思不得其解,也请教过多位以此为口头禅的专家甚至院士,结果是白问不得其解。屡问不答,我终于顿悟,可能是以讹传讹加之此定律名字时髦内容却晦涩,导致多人人云亦云,因此出现了这种糊涂事的说法。而这糊涂事听起来可不糊涂,也是名家大碗所讲,而且多数听众并没有觉得不妥,所以一而再,再而三,于是讲者就“世界上本无所谓懂,无所谓不懂,装懂装多了,也就懂了”。只是这样糊涂的理论认识,怎么可能指导实践?

佛山市人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环保知识论坛编辑部
                                                                                                     摘自珠江环境报2006年12月16日 第88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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